取消公摊面积或给消费者埋下暗坑,取消公摊面积或给消费者埋下暗坑是否违法

2022-09-01 16:01:41
摘要:

最近,呼吁“取消公摊面积”的声音多次出现在热门搜索。他们认为,目前直接取消公摊面积是不可行的,主要是因为这可能会影响房价和住房的舒适性。接受采访的专家指出,只有真正看到公众的担忧,消除共享区域系统可能

正文摘要:

最近,呼吁“取消公摊面积”的声音多次出现在热门搜索。他们认为,目前直接取消公摊面积是不可行的,主要是因为这可能会影响房价和住房的舒适性。接受采访的专家指出,只有真正看到公众的担忧,消除共享区域系统可能埋下的隐患,防止开发商以公摊面积的名义混水摸鱼,欺骗消费者,人们才能买一平方米的房子,得到一平方米和的喜悦。公摊面积多少目前暂无明确标准,加上公摊面积后,普通公寓得房率在75%-80%比较合适。如果买房发现公摊面积和合同标注面积不一样的话,可以到所在区县房管局反映情况。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,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。
取消公摊面积或给消费者埋下暗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,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。

最近,呼吁“取消公摊面积”的声音多次出现在热门搜索。然而,许多接受媒体采访的专家仍对取消共享区域表示担忧。他们认为,目前直接取消公摊面积是不可行的,主要是因为这可能会影响房价和住房的舒适性。接受采访的专家指出,只有真正看到公众的担忧,消除共享区域系统可能埋下的隐患,防止开发商以公摊面积的名义混水摸鱼,欺骗消费者,人们才能买一平方米的房子,得到一平方米和的喜悦。

公摊面积多少目前暂无明确标准,加上公摊面积后,普通公寓得房率在75%-80%比较合适。如果买房发现公摊面积和合同标注面积不一样的话,可以到所在区县房管局反映情况。《 民法典 》第二百七十二条 【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】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。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,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。第二百七十三条【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】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,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;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。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、经营性用房,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。

取消公摊面积或给消费者埋下暗坑相关阅读:

“取消公摊面积”再引热议:公摊面积收费应透明公正

□贾银玉(重庆大学)

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8月24日消息,内蒙古住建厅将取消“公摊面积”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。并表示在商品房交易中使用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,对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。(8月29日 澎湃新闻)

近年来,关于“取消公摊面积”的呼声越来越高。早在2018年类似于“超高公摊伤民太甚”的报道就已经引爆多轮舆情,今年两会期间,“是否取消公摊面积”同样引发了热议。不少网友表示,“宁可贵,也想知道钱花在哪里”“开发商贪得无厌,不如叫公‘贪’面积……”这一次次舆情背后,是百姓们对于购房问题的殷殷关切,也是消费者对由公摊面积衍生而来的乱象的声声控诉。

事实上,内蒙古住建厅此举并不是空穴来风。就近半月来看,“公摊面积是否能取消”“公摊面积到底怎么算”等话题已多次登上热搜,而引爆此轮舆情的是8月16日由《法治日报》发布的一篇关于“青岛市民110平方米的房子‘到手’仅61平方米”的报道。该报道一出,便戳到了广大购房者的“痛点”。据悉,购房时销售人员向李黎口头承诺的31%公摊面积,收房时却变成了46%。此类案例并不在少数, “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”,个别商品房公摊率甚至超过50%,但开发商在向消费者销售时却故意堆砌专业术语混淆概念,有意隐瞒房屋的公摊率。购房者在房屋交付后才发现房子竟然“缩了水”。

不止如此,更让购房者苦不堪言的是开发商的“免死金牌”——非房产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弄清公摊面积的合理性和准确性。这也就意味着,关于“公摊面积”到底有多大,话语权在售房方。就李黎女士的案例而言,从合同上显示的套内面积75平方米到她实际测量的61平方米,差值主要在于外墙的一半厚度计入套内建筑面积。而开发商销售时却没有说明,害的李黎女士当了回“冤大头”。可见,售房方在房屋交易时“略施小计”就能让购房者跳入陷阱,即使在发现房屋“缩水”后进行维权,开发商也可以以“购房者自己测算的‘公摊面积’不合理”为由驳回购房者的控诉,如此,消费者也只能吃“闷头亏”,无奈“认栽”。

由此看来,“公摊面积”之所以屡次引起消费者的质疑和矛盾纠纷,说到底还是在于房屋公摊面积不透明。无良开发商正是借着“公摊面积测量专业性高”与第三方测量机构沆瀣一气,故意欺瞒消费者,让“公摊面积”沦为房产交易中的“灰色地带”。此外,消费者在买房之后还要继续为公摊区域的物业费、供暖费等买单,然而部分物业并不提供应有的社区服务,在公摊区域赚取的广告费、租赁费等利润也不回馈消费者,更有部分物业公司将公摊区域的服务对业主进行二次收费,这些“消费暗区”都让买房成了笔“糊涂账”,购房者对“公摊面积”也愈加不满。

群众真正抵制的是那些被开发商算计的灰色地带。购房者“争”的不是公摊面积该不该收费,是公摊面积收费是否透明公正。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,内蒙古住建厅将取消“公摊面积”列为立法项目建议上报并提出使用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,不仅是为了能让购房者买得安心、放心,更是为了营造公平透明的房地产市场服务环境。无论何时,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都是应有之义。

相关阅读

推荐阅读

热门话题

更多

阅读排行

更多
当前位置:2000-3000价位手机推荐>>正文